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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音樂欣賞教學改革的理論與實踐
音樂欣賞教學為什么會成為當今小學、幼兒園音樂教學中最感困難的一個領域?這一直是大家十分關心并 力圖澄清的一個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對音樂欣賞的教學目標、內容、方法,教學材料和教學過程做全 面系統(tǒng)的研究,使之能夠逐步走上科學化的軌道。一、教育哲學的研究
在這個領域中,首先需要考慮的是對音樂欣賞教學的目標及其價值的看法。在討論這個問題時,人們一般 會遇到這樣一對似乎不太容易調和的矛盾:即音樂作為一個學科現(xiàn)已形成的系統(tǒng)、完善的知識體系與兒童為自 身成長而在這一領域進行實踐的自然、活躍的需要體系之間并不存在一種必然的價值對應關系。本文并不準備 對音樂哲學史上兩千多年以來的功利哲學與審美哲學的價值觀之爭做分析或評論,但作為理論思考又不能完全 回避這一問題,所以必須首先將本文所討論的哲學前提闡述如下:公民教育的一般性目的是把兒童培育成身心 健康的、有能力的、有良好和豐富個性品質的、有為社會服務熱情及責任感的社會成員。因此,教育所選擇的 每一門學科都應明確是為了促進這些理想目標的實現(xiàn)。換句話說也就是,在教育這個特定領域中,學科僅是被 利用為幫助兒童達到理想發(fā)展目標的媒體。音樂學科自然也不應例外。因此,對于普通學校音樂教育工作者來 說,在設計、實施音樂課程時首先應考慮的是:如何更好地挖掘音樂的特殊潛在教育價值去促進兒童的發(fā)展。 如果音樂本身包含了表達、交流、創(chuàng)造的意義,那么音樂教育的全部過程就意味著讓兒童們親自到音樂活動中 去獲取表達、交流、創(chuàng)造的經(jīng)驗;探索發(fā)現(xiàn)音樂的意義所在。而不僅僅是讓兒童通過學習(識記和練習)來掌 握(繼承)人類社會業(yè)已形成的音樂文化(包括知識體系和價值觀)。理想的公民音樂教育應在最終使兒童將 其在音樂經(jīng)歷中所獲得的一切有益體驗的營養(yǎng)滲透到他們“生命的每一個細胞”中去。而不僅僅是讓他們將對 音樂美的認識和對音樂愛的熱情組合進他們的智力和情感領域,成為其中的一個部分。
鑒于以上這些基本考慮,我們以為:在音樂課程的具體設計、實施過程中,在教學目標的制定、教學內容 的選擇、教學方法的設計、教學程序的編排等一切方面,都必須以兒童發(fā)展對實踐活動的需要為出發(fā)點。任何 時候,音樂的體系都應服從于兒童的體系。
二、教育心理學的研究
在這個領域中。首先需要考慮的是:兒童發(fā)展的需要對音樂這一特殊的實踐領域提出了怎樣的要求。在討 論這個問題的時候,人們一般又會遇到這樣一對似乎不太容易調和的矛盾:即欣賞作為一種相對歌唱、奏樂、 律動、游戲或讀寫樂譜來講而特指的傾聽音樂的活動與欣賞作為一種能夠使人自覺地、長時間地沉迷于音樂中 的心理、行為狀態(tài)之間并不存在一種必然的因果關系。
早在本世紀初,美國著名兒童音樂教育學心理學學者詹姆斯·默塞爾就在其音樂教育心理學名著《學校音 樂教學心理學》一書中反復強調指出:在普通學校中,音樂教育就是欣賞教育,就是為欣賞而進行的教育。在 這里,欣賞被定義為:懷著由衷的欣喜熱愛的情緒、情感去自動追求從音樂中獲取自我滿足、自我發(fā)展。本文 并不準備分析評價目前我國普通學校音樂教學的其他領域一般是否達到了上述境界,但應該指出:目前我國普 通學校的欣賞(傾聽音樂)教學活動中所普遍采用的--以音樂知識、價值體系為教學內容;以聽教師講解音 樂、展示音樂(播放錄音、錄像或現(xiàn)場表演)為主要教學方法;以先完整聽、后分段聽、再完整聽為唯一教學 程序--的課程模式,顯然是與兒童在音樂領域進行實踐的需要相距甚遠的。這種課程模式的不合理性也正是 目前普通學校音樂欣賞教學很少能夠真正達到上述理想境界的主要癥結所在。
近現(xiàn)代普通心理學、兒童心理學、音樂心理學、教育心理學的研究早已在諸多方面為我們的研究提供了大 量的有用信息。以上結論便是在這些科學研究的基礎上做出的。下面將進行進一步的分析和討論。
首先,近代學習心理學的研究認為:探究需要、自我實現(xiàn)的需要、加入和獲得、接納獲得交流機會的需要 是激發(fā)人參與社會實踐活動的基本需要。由于參與行為能夠使人在參與過程中獲得許多方面需要的自我滿足, 從而能夠進一步激發(fā)人的參與欲望和參與行動。
近代認知心理學的研究認為:成人,特別是音樂修養(yǎng)水平較高的成人,他們在欣賞音樂時,可以通過無外 顯行為的內部操作來設置期待和獲取期待的滿足。而缺少音樂經(jīng)驗的兒童只能更多地通過可見的外部操作來產(chǎn) 生期待和追求期待的滿足。欣賞主體企圖從音樂中獲得某種體驗的期待是欣賞熱情產(chǎn)生的最原始的動力,而期 待的不斷滿足則是欣賞熱情不斷保持并增長的強化劑。因此,沒有期待和期待的不斷滿足就不會有欣賞熱情的 激發(fā)、保持和增長,也就不會有真正主動和持久的欣賞行為。
從上述研究的結論中我們不難看出:對于普通學校中絕大多數(shù)缺少音樂經(jīng)驗的兒童來說,缺少外部操作參 與強化體驗的單純性傾聽的欣賞方式是不能夠滿足兒童對音樂實踐活動的操作參與需要的。因此,在單純性傾 聽式的音樂欣賞教學活動中,兒童不太容易產(chǎn)生真正持久的欲望、熱情和主動的欣賞行為。
其次,近代學習心理學的信息加工理論認為:冗余度過低的刺激,不易激發(fā)起主動的探究、操作行為。主 動的期待和主動的探究都是建立在一定的信息冗余度基礎之上的。該理論提醒我們:成人,特別是音樂修養(yǎng)水 平較高的成人,音樂信息對他們來說一般總是有較高的冗余度(熟悉程度),因此他們自然能夠長時間地主動 地將自己沉浸于對音樂的探究之中。而對于缺乏音樂修養(yǎng)的一般兒童來說,音樂信息對他們來說總是冗余度過 低的。因此在兒童被要求安靜地傾聽他們所不熟悉的音樂時,他們中的大多數(shù)人往往都會很快感到迷茫和厭倦 ,希望能盡快結束或退出這種活動。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對于普通學校中絕大多數(shù)缺少音樂經(jīng)驗的兒童來說,冗余度過低的內容,無論就音 樂價值評論體系來說其品位多么高,就音樂知識體系來說其體系多么完善,兒童若不能很好地接受,其所有的 價值都將得不到充分的實現(xiàn)。因此,教育工作者在選材上、設計上都必須努力確保兒童對所將關注的音樂有必 需具備的冗余度。要做到這一點,在選擇欣賞作品、安排教學內容時就要根據(jù)兒童原有的生活經(jīng)驗和音樂經(jīng)驗 ,以兒童的經(jīng)驗為基本的出發(fā)點。在選擇欣賞方法、設計教學程序時,也要依據(jù)兒童對該作品中各種因素的熟 悉情況和兒童音樂操作能力的實際發(fā)展水平來進行。任何一個可讓兒童輕松愉快地接受的,具備完整音樂意義 的結構單元,都應有可能作為“開始”,而后可根據(jù)兒童的實際情況逐步深入。而不是生搬硬套“整體--分 段--整體”的傾聽模式。
再次,普通心理學的感知覺研究早就指出:人在感知一個特定對象時,開放的感知覺通道越多,對特定對 象的把握(理解、記憶)就越全面、越精確、越豐富、越深刻。另外,近百年來,音樂感知心理、音樂教學心 理的研究也反復證明:音樂感知活動不僅僅是一種聽覺感知活動,而是一種多種感知通道協(xié)同活動的感知活動 。其中運動,特別是大肌肉的運動,對于兒童的音樂感知效果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持、強化作用。因此, 對于普通學校的絕大多數(shù)缺乏音樂經(jīng)驗的兒童來說,音樂欣賞過程中的可見的(教師可以觀察到的)、可控的 (教師可以引導、控制的)外顯操作活動應該是兒童傾聽欣賞的主要伴隨活動方式。另外,教師應努力挖掘一 切可能性,幫助兒童來充分利用他們的各種可能利用的感知通道來對音樂進行“全方位”、“多層面”的探究 ,而不是機械地限制于傾聽欣賞。
最后,音樂欣賞心理學的研究還指出:在欣賞音樂的過程中,不同的人群、同一人群中的不同個體在感知 音樂的刺激時大致可以有以下四種反應傾向的類型:①較注重音樂的音響形式;②較注重音樂所引起的情緒、 情感;③較注重音樂所引起的視覺表象;④較注重音樂所引發(fā)的人生經(jīng)驗和人生思考。本文并不準備評價這些 傾向類型之間的價值差異,而是一般地贊同:從普通學校音樂教育的理想目標來看,這些反應的類型及其經(jīng)驗 ,對兒童的發(fā)展均是有益的。教育工作者應使兒童能夠有獲得最為全面、最為豐富的各種經(jīng)驗的機會;同時, 也應尊重和注意讓兒童有機會去發(fā)展他們自己的更具有個性的體驗類型。
鑒于以上討論,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普通學校音樂欣賞教學應側重于通過優(yōu)秀音樂作品幫助兒童提高感受 、理解音樂的能力;積累優(yōu)秀的音樂作品,建立有質量有個性的“寵愛曲庫”;享受參與的快樂和培養(yǎng)以音樂 的探究熱情。這樣,音樂欣賞與其他活動的主要分界線就在于:音樂欣賞活動不特別注重表演、創(chuàng)作技能的發(fā) 展而更側重于感受、體驗音樂的熱情和能力的發(fā)展。
三、教育工藝學的研究
談到工藝的問題,就自然不得不涉及我們所面臨的兒童的具體情況,以及兒童所將面臨的音樂的具體情況 。
首先,我們在選材時,應考慮的是音樂對兒童的可感性、可接納性和可參與性。在這里,歌曲和所謂的標 題音樂并不一定是僅有的最為理想的選擇對象。因為,對年齡較小的兒童來說,感知對象的外在運動方式往往 比對象的內在意義更具吸引力。因此,音樂作品在形式上的特點是否鮮明突出,結構是否方整,長度是否適宜 ,可參與性是否充分等都是我們選材的重要條件。有時,為了滿足這些條件,對一些作品還可以做一些改編工 作,以使之能更符合于兒童的興趣和接受能力。
選材和做了必要的改編工作之后,緊接著便是選擇合適的參與通道和為幫助兒童順利打開這些通道而采用 的輔助材料。在諸多的感知通道中,我們目前已經(jīng)廣泛使用的除聲音聽覺通道以外,其他輔助通道即為運動覺 、視覺和言語知覺。動覺參與的方法在實際運用中主要指用跟隨音樂做動作、歌唱或演奏簡單打擊樂器的方法 來感知和表現(xiàn)音樂;視覺參與的方法主要指用欣賞或創(chuàng)作美術作品的方法來感知和表現(xiàn)音樂;言語參與的方法 主要指用欣賞、表演、創(chuàng)作文學語言的方法來感知和表現(xiàn)音樂。
接著要考慮的便是程序。程序的編排主要需根據(jù)兒童的能力和作品的復雜程度。通常在兒童能力較弱、作 品難度較高的情況下,欣賞宜從一個局部或某個要素開始進入;而在兒童能力較強、作品難度較低的情況下, 欣賞則可考慮從較大的局部開始,也可以考慮從整體開始。
最后還須提及的是教師在實施欣賞教學方案的過程中所通常采用的指導方法。教師在指導的態(tài)度、情緒方 面應與音樂的形象、情緒相一致。教師在語言的指導方面,講解、描述應盡量藝術化、兒童化;提問要具體明 確并具有啟發(fā)性。教師為兒童的參與性活動提供的指導性材料應具有藝術性、兒童性、簡潔性和開放性。教師 為兒童提供的參與范例應具有開放性、啟發(fā)性、藝術性和接近兒童水平。
四、實踐和實驗證明
兒童在本文中特指3-13歲(小學及幼兒園年齡)的兒童,他們在音樂活動中的特點是更注重活動的過 程和興趣。因此,從一般情況看,讓兒童較長時間積極、主動地沉湎于音樂探究活動是比較困難的。四川教育 學院姚文忠老師經(jīng)過對中學生的較大樣本的測查統(tǒng)計后。將“能長時間沉湎于音樂之中”定義為:能集中注意 聆聽陌生音樂達到5分鐘時間。而本人對大學生所做的類似研究也證明:一般在被要求傾聽的情況下,能集中 注意地聆聽音樂,并能將這種狀態(tài)保持到5分鐘以上的情況是不多的。當然,以上的報告是在實驗室研究的條 件下做出的。在我們所做的另一個研究中,在自然的集體教學條件下,在設計組織良好的教學情境中,3歲兒 童組中有70%-90%的兒童能將“沉湎狀態(tài)”保持15分鐘左右;而6歲兒童組有70%-90%的兒童 能將“沉湎狀態(tài)”保持到30分鐘左右。
1991年,我們在幼兒師范學校2、3年級學生中做了“聽、視、動同步感知”與“單純聆聽感知”結 果差異的實驗研究。經(jīng)測查統(tǒng)計表明:在曲式感知的準確性和愉快體驗的強度兩方面,含輔助感知因素的實驗 組和不含輔助感知因素的控制組之間均存在顯著性差異。
因此,在本文的最后我們可以這樣做出如下初步結論:尊重兒童的目標、多通道參與感知的方法、注重冗 余度積累的程度是合理的和有效的。
許卓婭 南京師范大學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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