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拒绝空白合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石。企业应依法用工,杜绝空白合同等违规操作,尊重劳动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调整岗位、薪资等重大事项时,企业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为规避法律责任,某些企业采取要求员工签署空白合同、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或劳动条件等违规操作,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新疆某公司因与李某未签劳动合同,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7952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35929元。法官指出,企业应依法用工,杜绝空白合同,不得要求劳动者先签字后补填,否则可能被视为未签订合法劳动合同,承担二倍工资赔偿风险。同时,调整岗位、薪资等重大事项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单方变更可能构成违法调岗。(8月8日《工人日报》)
在当今社会,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其完整性和真实性直接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以本案为例,李某入职新疆某公司时,在未被告知具体条款的情况下,被要求签署空白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这种“先签字后补填”的操作,暗藏诸多陷阱。公司以“公章遗失”“应付检查”等借口,让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这种行为,无疑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公然侵犯,更是对法律尊严的严重挑衅。
当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要求李某兼任被裁撤的巡逻岗工作时,李某的工作量大幅增加。然而,公司不仅未为其缴纳社保,也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面对如此不公,李某勇敢地站了出来,向公司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申请主张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费等合计12万余元。这一举动,既是对自身权益的坚决捍卫,也是对企业不法行为的有力回击。
在此次劳动纠纷中,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李某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这一公正裁决,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维护,也是对企业不依法用工行为的严厉惩处。
这起案件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空白合同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隐形杀手”。一些企业利用劳动者对法律知识的匮乏或求职迫切的心理,诱使或强迫其签署空白合同,以便在后续工作中随意变更合同条款,损害劳动者利益。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劳动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拒绝空白合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石。企业应依法用工,杜绝空白合同等违规操作,尊重劳动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调整岗位、薪资等重大事项时,企业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内部管理,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引发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对于劳动者而言,应强化维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在签约时,要仔细核对合同条款的完整性,确保每一项内容都清晰明确、符合自己的意愿。当面对空白合同时,要敢于拒绝签字,或要求当场填写完整并留存副本。如果已经签署了空白合同,应第一时间拍照留存证据,以便在后续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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