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制度(經典15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經營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經營管理制度1
商戶經營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商戶的日常運營行為,提升商場的整體運營效率和商戶的.服務質量,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該制度涵蓋了商戶的準入、經營規(guī)范、服務質量、安全管理、糾紛處理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商戶準入:明確商戶的資質要求,如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產品認證等,確保商戶合法合規(guī)經營。
2. 經營規(guī)范:規(guī)定商戶的營業(yè)時間、價格公示、商品陳列、廣告宣傳等標準,維護商場的統(tǒng)一形象。
3. 服務質量:設定服務標準,包括售后服務、顧客投訴處理機制,提高商戶的服務水平。
4. 安全管理:制定防火、防盜、食品安全等安全規(guī)定,保障商戶和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
5. 糾紛處理:設立爭議解決流程,明確商戶與消費者、商場之間的權利義務,快速有效解決糾紛。
6. 考核評估:定期對商戶進行經營業(yè)績、服務質量等多維度考核,激勵商戶提升經營水平。
經營管理制度2
藥品經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確保藥品安全:通過嚴格的質量控制,防止不合格藥品流入市場。
2.保障消費者權益:明確的售后服務政策能及時解決消費者問題,提升企業(yè)信譽。
3.防范法律風險:遵守法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操作導致的法律糾紛。
4.提高運營效率:標準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運營成本。
5.促進企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良好的`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長遠發(fā)展的基石。
經營管理制度3
煙花爆竹經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保障公共安全:有效預防和減少因煙花爆竹經營不當引發(fā)的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規(guī)范市場秩序:防止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huán)境。
3.提升行業(yè)形象:通過嚴格管理,提升煙花爆竹行業(yè)的專業(yè)水平和服務質量,贏得公眾信任。
4.促進可持續(xù)發(fā)展:通過合理規(guī)劃和管理,降低環(huán)境污染,推動煙花爆竹行業(yè)綠色、健康發(fā)展。
經營管理制度4
1、驗收員負責入庫保健食品的驗收和填寫進貨查驗記錄及整理歸檔工作。
2、驗收員必須熟悉保健食品知識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項驗收標準,能正確處理驗收過程中的質量問題,并敢于堅持原則。
3、驗收進貨品種,應查驗到貨保健食品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和到貨保健食品同批號的有效的保健食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加蓋有供貨單位紅色印章)。對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及產品標識信息等與《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核對一致.并應當登錄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數據查詢欄,查驗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及產品標識信息的真實性、一致性。
4、驗收進口保健食品,應查驗《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和《進口保健食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加蓋有供貨單位紅色印章)及隨貨同行票據。
。、對銷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驗收人員應按驗收程序的規(guī)定逐批驗收,對質量有疑問的應拒收入庫或抽樣送檢。 6、驗收整件包裝中應有產品合格證。
7、驗收抽樣應具有代表性和均勻性,能真實反映該批保健品的質量狀況。對驗收抽取的整件保健食品,抽樣完畢要進行復原封箱,貼驗收取樣標示或封簽。
8、驗收進貨品種,應比照送貨憑證,對收到的保健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生產日期(批號)、數量等進行核對,做到票、貨相符。
9、對接近效期保健品采購驗收實行控制性管理,對接近失效期的保健食品,除業(yè)務急需外,應禁止采購,驗收員在入庫驗收時應拒收。
10、對驗收檢出的不合格產品或貨與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標識模糊或有其它問題的`品種應拒收。并按規(guī)定的程序上報,并作出退貨等處理。
11、凡驗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須正確填寫《保健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健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經營管理制度5
一、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
1、購銷人員必須具備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定的相應崗位的資格,負責危險化學品采購、銷售、運輸和倉貯的整個購、銷管理職責,履行崗位安全責任和義務。
2、采購員、銷售員負責本企業(yè)的危險化學品采購、供應,運輸、存儲及產品的銷售和售后服務,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企業(yè)經國家安全部門批準的經營危險化學品類別、品種,不得購銷經營范圍以外的危險化學品和劇毒品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和淘汰的危險化學品。
3、采購人員必須審查擬供貨的企業(yè)是否經國家相關安全部門批準的具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不得從無證企業(yè)或個人采購危險化學品。
4、銷售人員必須審查買方具有經國家相關安全部門批準的具有相應等級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后方可供應。
5、購銷人員必須委托經國家相關安全部門批準的具有運輸資質的企業(yè)運輸,其駕駛員、船員、押運人,裝卸人員均經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具有相應資質證書。其運輸工具車輛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查合格的定點專業(yè)生產企業(yè)生產。并經定期檢測、檢驗合格。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禁止運行區(qū)域。不得委托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yè)或個人承運。
6、購銷人員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設施和場公司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消防要求,要求倉貯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資質。
7、采購人員對其采購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標簽,銷售人員對其銷售的產品必須向用戶提供產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如未向用戶提供上述說明書,用戶在使用中誤用或發(fā)生人身或安全事故,銷售人員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8、購銷人員必須對其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建立購銷臺賬,做到購銷品種、質量、數量、金額無誤,賬物相符。產品的包裝完好、危險化學品標簽標記,安全技術說明書完整無缺。對購、銷、運輸和倉貯過程中發(fā)生的被盜、丟失、誤售等情況及時向公司及相關部門報告、查處不得隱瞞。否則追究其責任。
二、危險化學品經營環(huán)節(jié)交接責任管理制度
1、從業(yè)人員必須具備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定的相應崗位的資格,負責執(zhí)行崗位職責,履行崗位安全責任和義務。
2、經營危險化學品的采購、保管、運輸及銷售等人員在相關工作交接方面應嚴格遵守采購合同管理。經公司領導批準的由采購人員與供貨單位簽訂的采購(或銷售)合同(內容含供貨單位、品名、質量、數量、用途、包裝要求、價格、運輸方式及到站等)至付款后,合同副本交倉庫管理人員、提貨單交承運單位提貨,貨到由倉貯管理人員根據合同驗收。
3、根據合同副本驗收由運輸單位送來貨物無誤后,簽收回單并開具入庫單,交采購員辦理報銷手續(xù)。記錄入庫臺帳。
4、危險化學品采購人員在與供貨單位簽訂供貨合同時,應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并交倉貯管理人員一份。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復印件由銷售人員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送交用戶。
5、采購(銷售)人員與具有危險化學品資質的運輸企業(yè)簽訂運輸委托協議時,要求承運方出示相關的資質證明書、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證書。
6、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及運輸單位,均應妥善保存危險化學品的供貨合同、運輸協議,產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和發(fā)票、收據等相關資料。
7、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對劇毒危險化學品還應做到雙人收發(fā),雙人保管制度。對運輸和出入庫及倉庫保存期間發(fā)生的包裝破損、丟失、被盜及交通事故等情況應報區(qū)安監(jiān)局及當地派出所備案。采購、銷售、倉庫管理人員、運輸人員均應及時處理事故,不得拖延、推諉。
三、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1、為了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消除麻痹大意意識和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特制定以下制度。
2、由安全員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實施安全檢查。
3、安全檢查的方式有日常、定期、季節(jié)性、專業(yè)檢查。全公司檢查每季度一次;配合區(qū)安監(jiān)局、消防部門進行專業(yè)檢查。
4、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是:主管責任人和員工的安全意識、管理制度的落實、現場環(huán)境、安全隱患的整改、安全設施事故預防及應急準備。
5、每次檢查必須要有記錄。并作為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的必備資料。安全檢查記錄要存檔五年。
6、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能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要有規(guī)定時間和防范措施。對安全違規(guī)責任人應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予以處罰。每次檢查的'結果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四、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為加強全員安全意識,使員工了解和掌握本公司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運輸、養(yǎng)護知識,提高員工安全管理素質,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從法人代表到普通員工必須實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法人代表、安全員,應取得合格證書后,才能進行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
4、安全員負責對一般員工、新進員工、外來人員、臨時工實施安全教育培訓。采取集中培訓和日常班前班后教育兩種方式進行。內容是:法律常識、安全基本技能、危險化學品常識、崗位安全責任制、事故教訓等。
5、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登記記錄、建檔。
五、安全獎懲制度
1、安全獎懲是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引入激勵機制,是加強和強化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措施。為此,實施安全獎懲制度。
2、安全員根據日常安全檢查、抽查、培訓考核、安全實績等提請公司進行獎懲。
3、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對作出如下工作成績者,應給予獎勵:
1)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fā)生;
2)提出合理化建議,直接消除安全隱患或對加強安全管理工作有重大作用;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如下行為者,應給予處罰:
1)違章操作(作業(yè)),直接引發(fā)事故的發(fā)生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2)違規(guī)違章作業(yè),屢教不改者;
3)對在平時安全檢查、抽查,日常安全培訓考試、考核中成績不合格的人;
4)處罰可采用批評、警告、經濟處罰、辭退等;
5、安全管理具體考核標準由公司制定。
六、消防(防火)管理制度
1、為加強消防(防火)管理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消防(防火)管理制度。
2、本公司對經營場所設施的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負有全部責任。
3、經理是消防(防火)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員對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負有直接責任。
4、在安全員領導下具體建章立制開展消防工作。
1)建立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臺帳檔案。其主要內容有:防火管理組織機構、火災隱患記錄、事故記錄、消防器材保養(yǎng)和使用記錄等。
2)實行消防(防火)檢查制度。安全員必須每周檢查一次。當班管理人員每天班前、班后進行檢查。檢查必須要有記錄并存檔。
3)發(fā)生火災時,不管燃燒物的本身特性如何,都有可能火場中的試劑瓶爆炸或者有毒物質大量排出。因此,應可能迅速正確地斷定火情,以保全人命為第一,采取應急措施。等消防器材。要清除四周障礙雜物,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5、消防器材維護保養(yǎng)實行統(tǒng)一管理、專人落實的原則。即由公司安全員統(tǒng)一管理,建立檔案,更新更換。
七、安全檢查、值班制度
1、由經理負責組織各有關人員進行。
2、安全員必須堅持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并有記錄。
3、安全檢查由負責人負責組織,對貨物經營、存儲、交接、運輸、裝卸全過程、人員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等實施檢查和監(jiān)督。
4、節(jié)假日實行值班制度,加強防范,做好安全措施的管理實施。
5、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程、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危險品的運輸、使用貯存的安全狀況,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是否存在事故的隱患、貨物交接、運輸全過程安全等。
八、采購和銷售管理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
1、裝卸、運輸、保管、使用危險化學品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具有操作危險物品的安全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商品外溢。
2、作業(yè)人員應佩帶手套和相應的勞動防護服。
3、作業(yè)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yè)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4、各項操作不得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作業(yè)現場應遠離熱源和火源。
5、桶裝各種危險化學品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不準拆零銷售。
6、操作前檢查各種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是否完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拒絕裝卸。
7、操作時,應輕搬輕放,嚴禁背負肩扛,防止磨擦振動和撞擊。
8、在操作時,應在操作地點針對各類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準備相應的急救藥品和制定急救預案。
9、要向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采購危險化學品,并做好物資采購的登記制度。
10、采購人員在采購危險化學品時,首先要檢查危險化學品、裝卸、運輸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準采購。
11、危險化學品在裝車過程中必須認真檢查是否有泄漏現象,確保運輸安全,提供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符合危險品運輸要求,證件齊全。
12、經理每月要組織采購、銷售人員進行危險化學品性質、采購運輸、事故預防、銷售等方面的安全知識學習,提高事故預防能力。
13、銷售員要做好危險化學品銷售的登記工作,以便于檢查。
14、銷售人員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要向客戶提供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運輸等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項。
15、采購和銷售人員應督促供應方、委托運輸方和客戶,在裝卸、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戴規(guī)范勞保用品,防止發(fā)生事故。
經營管理制度6
項目經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提高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減少工作重復,提高工作效率。
2.確保質量:通過質量管理,保證項目成果的質量,提升客戶滿意度。
3.控制風險:提前預見并管理風險,降低項目失敗的.可能性。
4.協調資源:合理分配和使用資源,避免資源浪費。
5.保障溝通:建立良好的溝通環(huán)境,促進團隊協作,減少誤解和沖突。
經營管理制度7
1、加工前要檢查各種食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fā)覺生蟲、霉變、異味、污穢不潔的不能使用。
2、做餡用的'肉、面、水產品蔬菜等要根據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要先浸泡20分鐘左右時光,然后沖洗整潔。
3、分設制作區(qū)和成品區(qū),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準時清洗整潔定位存放,避開生熟混放。
4、制作面點須有相應許可項目方能加工經營。并設置有制作間和燒烤間,如需分裝,應另高設分裝間,分裝間的設置和操作按專間要求舉行。使用者根據以上相應功能間擺放用具、規(guī)范操作。
5、成品面點存放在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面點存放在冰箱。
6、如使用食品添加劑,應落實《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7、各種食品加工設備,如絞肉機、豆?jié){機、和面機、饅頭機等用后準時清洗整潔,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晾干備用。
8、加工結束后準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面板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清潔后定位存放。
經營管理制度8
1、餐飲用具的清洗消毒必須在潔凈區(qū)內劃定專門區(qū)域進行處理,其清洗消毒設施必須做到專用,嚴禁在餐飲具清洗消毒設施內洗滌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必須使用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洗滌劑或消毒劑。
3、餐飲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處理:
a:采用物理法消毒(如煮沸、蒸汽消毒、紅外線消毒等),應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的程序進行處理,消毒時應嚴格控制其溫度、壓力和時間。
b:采用化學消毒法消毒(如含氯制劑等化學藥品消毒)的,應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沖洗”的程序進行處理,嚴格掌握消毒藥液配制的濃度、浸泡的方法和時間。
4、餐飲用具的清洗消毒應做到表面光潔、無油漬、無異味、無藥液殘留,符合衛(wèi)生要求。
5、餐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餐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保潔柜應有明顯標記。
6、餐飲用具保潔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飲具在未使用前,必須將其存放于封閉的專用保潔柜內,嚴防灰塵、不潔物、鼠、蠅等污染。餐飲具保潔柜內禁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餐飲服務經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wèi)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須有專用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魚類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滌、消毒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衛(wèi)生標準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飲具必須存放在餐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存放處有明顯標記。
四、洗刷消毒是餐飲加工過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殘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殺滅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基礎和準備,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須首先進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將影響消毒效果,因此必須重視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徹底。
五、為保證有較好的洗刷效果,應使用流動水。最好使用熱水進行洗刷,應對物品反復沖洗或反復洗刷,特別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縫隙的物品,還必須用刷子刷。洗刷帶油污的物品,必須加入洗滌劑,并與無油污的物品分開進行,刷洗后的物品應保持干燥。
六、在現有條件的情況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
。ㄒ唬┫竟裣荆簢栏癜凑障竟癫僮饕筮M行消毒處理。
。ǘ┲蠓邢荆合緯r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鐘以上。
。ㄈ┱羝荆喊盐锲贩旁谡粝鋬,使溫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鐘以上。蒸箱外面應有溫度顯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則要在蒸箱上來氣后,蒸汽消毒30分鐘以上。
經營管理制度9
經營工作在建筑企業(yè)活動中起主導和率先的作用,是企業(y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充分調動經營人員、概(預)算人員的積極性,完善經營體制,理順經營工作的運行程序,提高企業(yè)社會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工 作 職 責
(一)參與工程招、投標工作,編制送達投標書。
(二)根據施工圖編制施工概、預算,施工主要機具、設備、材料數量、并提出產值計劃。
(三)參預各項工程承包、發(fā)包訂貨及增補類的合同文書,并在合同批準生效后監(jiān)督其執(zhí)行情況。
(四)配合有關部門增補洽商合同事宜。
(五)對經營文件、臺帳單據及原始資料的歸檔管理。
(六)竣工后,負責與建設單位、審計單位決算審核工作。
(七)在公司的領導下探索新的經營渠道、運行機制和發(fā)展新的經營理念,努力拓展建筑市場。
二、工程招、投標管理
(一)接到招投標文件后經營科應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認真審圖。
(二)切實加強對招標工作的領導,根據概、預算人員提供數據,認真討論、分析、提出報價方案,由公司領導組織進一步研究報價決策,使之最后定案。
(三)報價和誤差率(定額、缺項、新工藝、新材料和設備價,招標文件未注明外)不得低于標底2%,不得高于標底。
(四)按招標文件的時間,準時送報招標單位。
(五)投標書字跡要工整(用仿宋體),填寫內容齊全,加蓋公章;投標文件要有目錄,封袋要規(guī)范,要蓋齊縫章,并派專人送達在招標文書規(guī)定時間之前辦理完畢。
(六)工程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由經營科起草工程承包范圍,合同條款應內容齊全,措辭嚴謹,合同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對外辦理簽訂。
(七)合同簽字生效后,在主管付總經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門及履行合同單位進行全面交底。
(八)工程承包在總經理的授權下,由經營科設專人對外簽訂,加蓋總公司合同專用合同章,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項目部無權對 外直接簽定工程承包合同。
(九)有些小工程造價在50萬以內,項目部可以直接洽談簽訂工程合同,但必須由總公司審查批準后法人代表簽字,加蓋總公司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合同。
三、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條件和內容:
1. 工程名稱和地點。
2. 承包方式,范圍和內容。
3. 開竣工日期。
4. 工程質量、保修期和保修條件。
5. 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方式和竣工驗收辦法。
6. 工程造價。
7. 設計文件及概、預算技術資料提供的日期。
8. 材料、設備供應方式。
9. 雙方協作的事項。
10. 獎懲條款。
11. 其它。
(二)工程中特殊情況需要明確的問題,應在承包合同中明確以利雙方共同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主要包括:
1. 工程概算和中標通知書。
2.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數量和到貨的時間表。
3. 甲方分包工程的質量要符合國家、地方規(guī)范和標準,時間應滿足現場要求,建立應明確配合費用。
4. 《建筑法》不允許甲方支解單項工程和提供材料。這是考慮甲、乙雙方關系,但是要在合同附加協議中明確,凡支解分包的單項要服從整體的管理。
(四)簽定承包合同的原則:
1. 遵守國家法律、法令,符合國家政策。
2. 符合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
3. 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在開工前簽定承包合同。
4. 當事人雙方,均應有法人資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5. 施工圖和技術資料要齊全。
6. 施工的`準備條件基本具備。
(五)承包合同工期確定,確定合同工期要根據工期定額和業(yè)主及總包單位,總工期的要求并確定獎懲條款,搶工期的工程要提出搶工費。
(六)延長合同工期的原則:
1. 凡屬甲方責任,未按合同規(guī)定提供施工圖、技術資料、材料、設備或其它原因,如結構變更、增加面積造成工程拖延,可補辦工期順延手續(xù)。
2. 發(fā)生不可抗拒力,而造成工期順延的,可辦理延長手續(xù)。
(七)在承包合同的實施期間,應按職責分工,將發(fā)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反映,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和辦法,使合同的履行率不斷提高。
(八)承包合同正本兩份,副本四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兩份,總公司留合同正本一份,由經營科存檔,并轉財務科、工程科、項目部各一份副本(或復印件),便于掌握執(zhí)行。
四、分包合同管理
(一)施工隊伍的選擇應選管理水平較高,技術力量較強,資質合格證件齊全的隊伍,并有兩支以上隊伍參與競標,自己家施工,也同樣選擇兩個以上項目經理部進行競標,優(yōu)勝劣汰。
(二)人工費應由經營科根據定額人工費及市場價格測定,增加管理費用及經總經理批準一次性包死。
(三)合同內容:
1. 質量要求。
2. 安全文明施工的現場要求。
3. 工期要求。
4. 結構裝修水電不是同一支隊伍,施工應注明施工范圍,界線、配合條件。
5. 材料節(jié)約,周轉材料使用另行簽訂合同(由計材科施工前辦理),內部、外施同樣要求先辦手續(xù)后施工。
6. 臨設要明確,采取一次包死,或執(zhí)行定額人工費的辦法。
7. 違約責任,獎懲條款。
8. 爭議的處理。
五、概、預算編制管理
(一)建筑安裝工程概、預算和施工圖預算的編制依據
1. 工程技術科、提供的會審施工圖紙(含詳圖和圖集)一次性洽商或初審變更。
2.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3. 現行的建筑安裝概、預算定額和材料預算的價格以及有關收費定額,并參考市場價格。
(二)建筑安裝工程的概、預算及施工圖預算的內容和形式:
1. 預算封面:一般均應填寫建設單位、單位工程名稱、結構類型、建筑面積、工程造價、單位造價、編制人、編制日期。
2. 編制說明:簡述編制依據、編制過程、工程的主要材料做法、檐高等,說明本概、預算包含的范圍(外線工程要注明起止樁號,要有附圖),材料調補價的截止日期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3. 工程概預算書。
4. 工程費用總表。
5. 經濟分析總表。
6. 材料大分析及匯總表。
7. 暫估價的設備明細表。
8. 需訂合同的設備明細表。
9. 單位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預算書。
(三)概、預算及施工圖預算的編制要求。
1. 計算工程量,工程量是編制工程預算的原始數據,嚴格按照定額中各有關規(guī)定計算,計算條理要清楚,數字要準確,即將廢除定額制,按“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逐步過渡到與國際貫例接軌。
2. 預算表格要格式化,專表專用,預算書的子目內容應填寫齊全、正確、清潔、字跡清晰,單價套用事理價位,小計、合計準確無誤,預算員要學習微機應用,而且熟練,否則不能勝任預算員崗位。
3. 按預算定額計算書,分部工程的材料用量及匯總表,預算書項目,凡定額范圍已經包括的內容,不允許單獨列項,既要防止少算、漏算又要防止巧列名目,高估冒算,預算的誤差率應控制在3%以內。
(四)編制概、預算及施工預算的時間要求(以接到被批準的施工圖時間為準),按下列時間提預算(按日歷天數計算)指全包工程。
序號 工程類別 建筑面積M2 編制時間(天) 備 注
1 一般單層建筑 1.要自抽鋼筋
2 一般多層住宅 2.要有工程分析
3 一般多層住宅 3.要有經濟分析
4 一般多層住宅
5 一般高層住宅
6 公 共 建 筑
7 公 共 建 筑
(五)變更洽商辦理及申報
1. 為了正確使用反映工程造價,合理及時匯報企業(yè)收入,如有增減必須先辦洽商,有變更洽商必須增減預算,不簽洽商增減預算不予施工的原則。
2. 實行投標包干的工程,既做包干以外的洽商增減帳,以及與甲方結算又要做包干范圍內的洽商增減帳,以便內部換算。
3. 變更洽商的記錄要完整,力求詳盡,數量、規(guī)格尺寸和改變理由,明確經濟責任,必要有附圖,包括由洽商變更引起相關的其他損失和處理方法,包括現場必須采取保護措施(如高壓線防護埋地電纜、靠近道路或民房保護),所發(fā)生的費用洽商。
4. 洽商變更要經甲方簽認后,統(tǒng)一編號,應在三日內上報公司經營科,方便及時編制增減預算和工料增減數量,編制要求與施工圖預算項目。
5. 經營科收到變更洽商后,三日內編制完或預算增減和材料增減分析,并及時將材料增減分析轉計材科,以便及時為施工提供材料保證。
(六)暫估價的辦理及申報
1. 凡屬于新技術、新材料以及材料預算價格的缺項,編制預算的可按暫估價(或甲方指定價)列入預算,待竣工結算時按實際調整竣工結算,不得以暫估作為結算價。
2. 凡屬于甲方確認的材料設備價格必須以書面形式取得甲方簽認方可購入,并申報經營科調整預算。
(七)材料科應提供洽商資料。
1. 北京市基本建設材料價格中列入參考價格實際購入價。
2. 設計使用的新材料和預算本內缺項的材料市場價格。
3. 甲方指定廠家加工生產的材料、設備半成品等價格高于預算價格的價差洽商。
4. 當地材料或設備短缺,需從外地條采購的材料或設備價差洽商。
六、竣工結算
(一)竣工結算是落實企業(yè)收入,決定工程成本的最終階段,各項目部應向經營科及時提供竣工結算依據。
(二)竣工結算應具備條件:
1. 工程項目已取得“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
2. 概算書、變更洽商,增減預算已經編完,并達到建設單位簽認。
3. 分包工程結算特殊材料,加工定貨以及調整鋼筋定額含量等已經落實定案。
4. 概算中的暫估價、暫定價項目已按實際發(fā)生價格調整,其他應收的費用(如:加工費、技術措施費、現場狹小增加費等)已經落實并簽認。
5. 竣工調價文件應齊全,方法明確。
(三)單位工程結算書應包括土建、水電等全部內容,結算書封面、造價明細表、土建預算及增減帳,水電預算及增減帳,變更洽商原始記錄等應由經營科歸檔存查。
(四)竣工結算的時間應可參考預算時間減半完成。
七、計劃統(tǒng)計及臺帳管理
(一)經營科根據下達項目部指令性形象進度向項目部下達完成產值計劃。
(二)審核每25號項目部上報實際產值完成情況,并匯總全公司實際完成產值情況,按定額其它直接費和取費做出分析后,按單位工程每月30號前轉財務科核算,并定期向主要領導匯報。
(三)按分包的勞動合同內容,審核每月25號各項目部的人工費結算,人工費結算的手續(xù)齊全,并由質量科、安全科簽字,報經營科核準方可結算,審核無誤由主管領導簽字,報總經理批準,轉財務科核發(fā)勞務費。
(四)為加強統(tǒng)計管理,設立以下臺帳:
1.投標工程臺帳。
2.概預編制及洽商增減臺帳。
3.材料預算臺帳。
4.工程合同臺帳。
5.勞務(分包)合同臺帳。
6.勞務預算、結算臺帳。
7.收發(fā)登記臺帳。
八、 獎 罰 細 則
(一)經營部門員工直接投標,竣工決算追索臺帳,工作中努力進取,成果顯著,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決定,予以通報表彰,并獎勵有功人員300-1000元。
(二)利用合法的經營渠道,為公司開拓市場,贏得活源,公司按工程造價獎勵有功人員,按工程造價 ‰給予獎勵。
(三)向領導提出經營合理化建議,經采用取得顯著效益,獎勵建議人員100-500元獎金。
(四)利用預算技巧捕捉戰(zhàn)機,通過其他部門的配合取得預算外的合理收入,通過主管領導核準提取一定的獎金,其比例可控制在增收額的5%,最高不得超過10%。
(五)認真做好業(yè)內工作,及時完成領導交辦任務的員工,由公司年末予以一次性獎勵。
(六)由于工作失職,在工程招投標、竣工決算、合同簽訂中,給公司帶來聲譽和經濟損失,處予責任人100-300元罰款。
(七)在合同編制、簽定、履行中能堅持原則、嚴格把關,維護企業(yè)的利益,視其程度,由公司給予一次性獎勵。
(八)對出工不出力,不能及時、準確完成領導交與的任務,處罰責任人100元罰金,并降職使用。
經營管理制度10
經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1.提升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減少決策延誤和資源浪費,提高工作效率。
2.確保合規(guī):遵守法律法規(guī),防止違規(guī)行為,保護企業(yè)聲譽。
3.促進公平:通過制度化管理,消除主觀偏見,保證公平公正。
4.強化企業(yè)文化:制度體現企業(yè)價值觀,引導員工行為,塑造共同的企業(yè)精神。
5.驅動創(chuàng)新:為員工提供清晰的指導,鼓勵在框架內創(chuàng)新,推動企業(yè)發(fā)展。
經營管理制度11
農藥屬于有毒、易燃危險化學品,為了保證農藥經營過程的安全性,減少安全事故發(fā)生,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農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農藥經營單位必須從當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3、農藥經營、儲存場所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yè)開業(yè)條件和技術要求》的有關規(guī)定,建筑物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
4、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及從業(yè)人中須經國家授權的`部門專業(yè)培訓,取得上崗資格。
5、農藥經營、儲存單位應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檢查制度,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整改。
6、經營、儲存場所須根據規(guī)模大小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做好防火、防毒、防盜工作。
7、經營、儲存場所須根據所涉危險化學品(農藥)的性質分類、分庫存放,禁忌物料不能溫存。
8、不得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和劇毒農藥。
經營管理制度12
為加強企業(yè)公司的規(guī)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企業(yè)公司發(fā)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企業(yè)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特制訂本企業(yè)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1、企業(yè)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企業(yè)公司章程,遵守企業(yè)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決定。
2、企業(yè)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企業(yè)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企業(yè)公司發(fā)展的事情。
3、企業(yè)公司通過發(fā)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企業(yè)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企業(yè)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企業(yè)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yè)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企業(yè)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企業(yè)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fā)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企業(yè)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企業(yè)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huán)境和晉升機會;企業(yè)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yōu),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7、企業(yè)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fā)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chuàng)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必須維護企業(yè)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企業(yè)公司章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員工守則
1、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yè)。
2、維護企業(yè)公司聲譽,保護企業(yè)公司利益。
3、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4、愛護公物,勤儉節(jié)約,杜絕浪費。
5、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yè)務。
46、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chuàng)新。
經營管理制度13
根據煙花爆竹經營的特殊性,在煙花爆竹的經營過程中要做到:
1、必須具備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具有符合國家安檢要求的經營場地和倉儲條件。
2、經營的商品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書,質量保證書,有生產廠家的地址,生產日期和產品有效期等。
3、合理布置經營網點,密切與客戶聯系,正確引導用戶燃放煙花爆竹。
4、積極配合國家有關安全檢查部門做好安全工作,對于經營煙花爆竹的不法商販予以舉報。努力維護危爆品市場的`經營秩序。
5、掌握市場供求行情,合理安排購,銷、存,做到帳目清楚,手續(xù)完善。
6、在做好經營工作的同時,應向用戶提供滿意的服務,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不斷提高我們的服務質量。
經營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城市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加強我市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安全事故,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實施細則所稱的城市公共經營場所(以下簡稱公共經營場所)是指:在本市轄區(qū)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影劇院、錄像廳、舞廳、卡拉ok廳、音樂茶座、游藝廳等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飯店、酒家、餐館、招待所等公共餐飲住宿場所;酒吧、網吧、氧吧、咖啡吧、美容美發(fā)廳、足浴室、棋牌室、洗浴等公共休閑場所;體育館、保齡球館、臺球館、健身館、旱冰場、射擊場等體育運動健身場所;金融、保險、電信、郵政等對外營業(yè)場所;商場、集貿市場、證券交易場所等營業(yè)場所;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幼兒園、學校、醫(yī)院、圖書館、養(yǎng)老院等人員密集場所。
第三條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實行政府屬地監(jiān)管與部門監(jiān)管相結合的機制。
第四條全市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jiān)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jiān)督政府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依法組織查處公共經營場所安全事故。
第五條各級政府商務、文化、體育、旅游、教育、衛(wèi)生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部門的職能職責,對本轄區(qū)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生產實施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公安、消防、質監(jiān)、建設、市政、環(huán)保、工商、城管、交通、電力等部門分別對公共經營場所單位安全管理實施專項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生產職責
第六條公共經營場所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企業(yè)安全主體責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本場所(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七條公共經營場所經營單位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加強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完善安全條件,確保生產、經營活動安全。
第八條公共經營場所從業(yè)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前款所稱從業(yè)人員包括本單位的職工和在本單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他人員。
第九條公共經營場所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有關經營許可,且在開展經營活動前,須經公安消防部門消防驗收(檢查)合格。
第十條本細則所列的公共娛樂場所、公共餐飲住宿場所、公共休閑場所、公共體育運動健身場所不得設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館、圖書館和檔案館等建筑物內。已經設置的,區(qū)縣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要會同文物、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第十一條實行租賃承包或委托經營管理的公共經營場所產權單位,應當認真審核承租者或經營者的有關資質,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公共經營場所產權單位要與經營者(承包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三條公共經營場所由一家經營者整體租賃承包的,經營期間安全工作由該經營者負責;有多家擁有產權或者有多家租賃使用的,由產權單位或租賃使用單位組織協商,確定由一家單位負責整體建筑內經營場所的安全管理。
經營使用者對各自經營使用范圍內的安全負責,并配合產權單位或委托的統(tǒng)一管理單位做好相關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建立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定期研究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產措施,并對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五條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對本單位容易發(fā)生事故的部位、設施,明確責任人員,制定并落實防范和應急措施;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資金,及時進行整改。
第十六條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在每日營業(yè)開始前和結束后,對營業(yè)區(qū)域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營業(yè)期間每2小時至少進行1次安全巡查,檢查和巡查應當做好記錄。
第十七條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十八條公共經營場所中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飲場所、公共休閑場所、公共體育運動健身場所應設置在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建筑內的第一層至第三層的靠外墻部位,不得設置在地下第二層及第二層以下;已經核準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特定要求。
設置在地下一層時,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一)地下一層地面與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度差不得大于10米,一個廳、室的建筑面積不得大于200平方米。
(二)應當依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設置防煙、排煙設施。
(三)應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對設置在四層及四層以上和地下一層且一個廳、室的建筑面積超過200平方米的,有關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限期加以整改。
第十九條公共經營場所嚴禁使用鋼瓶液化石油氣。
第二十條公共經營場所應確保使用的電梯、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并按規(guī)定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
第二十一條公共經營場所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二十二條公共經營場所設置的電源線路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臨時用電線路應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電氣設備應當安裝漏電和過載保護裝置。
變配電室應當安排專人負責,在變配電室內不得存放危險物品和其他雜物。
第二十三條公共經營場所應當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保證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封閉、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側拉門,門內和門外1.4米范圍內不得設置踏步。在從事營業(yè)、經營活動時不得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
第二十四條公共經營場所的安全出口數目、安全疏散距離、疏散門和疏散通道的寬度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安全出口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設置顯著指示標志,指示標志應當能夠在斷電且無自然光照明時,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第二十五條公共經營場所內落地式的玻璃門、玻璃窗、玻璃墻應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當明顯,保持完好,便于公眾識別。
第二十六條公共經營場所的庫房設置、設施應當符合相關標準、規(guī)范,電氣設備應當符合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條公共經營場所不得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第二十八條設有集中收銀區(qū)的超市等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收銀區(qū)設置無購物出口,并設置明顯標志。
第二十九條國家實行強制性體育服務標準的體育運動健身場所,應當配備持有相應運動項目執(zhí)業(yè)證書的從業(yè)人員,方可對社會提供服務。體育運動健身場所應當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設施、器材,并在顯著位置設置相應的使用說明和警示標志。
第三十條公共娛樂場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應當安裝閉路電視監(jiān)控設備,并保證閉路電視監(jiān)控設備在營業(yè)期間正常運行,不得中斷,閉路電視監(jiān)控錄像資料留存30日備查。
電影放映單位、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等有固定座位的'區(qū)域,不得增設臨時座位。
第三十一條文化娛樂場所與商場等單位設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應當保證通往建筑物外的疏散通道暢通,并在商場等單位營業(yè)結束后安排工作人員指引人群疏散。
第三十二條旅游飯店應當在客房、會議室等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置中英文對照的逃生疏散指示圖;在客房內設置安全須知等安全提示標志或者資料、設施。
第三十三條公共經營場所進行裝修、維修、改建等施工作業(yè)活動,產權單位或承租人應當選擇有相應施工資質的單位進行,并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安全責任,同時報當地公安消防、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第三十四條公共經營單位不得在營業(yè)時間內對經營場所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yè)。
第三十五條公共經營場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時接待人數不得超過額定人數,當接近最大額定人數或者人員相對聚集時,應當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疏散措施,確保安全。公共經營場所的最大額定人數,按照相關規(guī)定、標準、規(guī)范執(zhí)行。
第三十六條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危險目標、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等內容。應急救援預案應當每半年至少演練1次,并做好記錄。
第三十七條公共經營場所在經營場地舉辦展覽、促銷、演藝等大型活動,要制定突發(fā)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并報有關部門備案。活動舉辦期間,應當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工作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第三十八條公共經營場所負責人應當掌握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其他人員應當能夠熟練使用應急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第三十九條公共經營場所應當設置能夠覆蓋全部營業(yè)區(qū)域的應急廣播。
第四十條公共經營場所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人員疏散,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章公共經營場所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區(qū)縣人民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及市級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qū)、本部門、本行業(yè)公共經營場所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第四十二條各區(qū)縣人民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要將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本級政府工作目標,加強對轄區(qū)內公共經營場所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
第四十三條各區(qū)縣人民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要建立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協調解決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并定期組織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對發(fā)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實施政府掛牌督辦。
第四十四條街道辦事處要認真履行公共經營場所的監(jiān)督檢查職責,經常性的開展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要依據職責及時查處或上報區(qū)縣人民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及有關部門。
第四十五條各區(qū)縣人民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要加大對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識和事故救援、處置技能。
第四十六條市級各部門要明確與各區(qū)縣人民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對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監(jiān)管權限的職責劃分,對已明確下放和委托的行政執(zhí)法權,要盡快辦理相關手續(xù),充實整合執(zhí)法力量,確保監(jiān)管到位。
第四十七條各級公安、工商、質監(jiān)、商務、文化、衛(wèi)生、教育、旅游、體育、建設、市政、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行業(yè)必須管安全,管經營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發(fā)證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公共經營場所的安全監(jiān)管。
第四十八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公共經營場所注冊登記審驗工作,嚴厲查處未取得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營場所。對已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但未按規(guī)定取得其他從業(yè)資質的,要及時報送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第四十九條消防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公共經營場所消防設施驗收,依法對經營場所消防制度、消防通道、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等進行監(jiān)管。
公安派出所應加強對“九小場所”的消防安全監(jiān)管。
第五十條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燃氣經營活動和使用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監(jiān)管,特別要加大對違法使用鋼瓶液化氣和非法經營液化氣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
第五十一條質監(jiān)部門要加強公共經營場所電梯、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及操作人員從業(yè)資格、燃氣充裝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經營行為。
第五十二條各級公安、工商、質監(jiān)、商務、文化、衛(wèi)生、教育、旅游、體育、建設、市政、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對本行業(yè)公共經營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以及容易發(fā)生事故的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違法行為及安全隱患要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五十三條公共經營場所違反本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第五十四條市人民政府將公共經營場所安全工作納入對各區(qū)縣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及市級部門的年度目標考核;對發(fā)生較大以上公共經營場所安全事故的區(qū)縣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和行業(yè)主管部門,依據有關規(guī)定處理相關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實施細則自20xx年8月6日起施行。
經營管理制度15
一、應認真貫徹執(zhí)行藥品分類的規(guī)定,嚴格控制處方藥品的銷售,確保藥品銷售的合法性和規(guī)范性。
二、實行處方管理的'藥品主要指國家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的處方藥、中藥飲片。
三、處方調劑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職業(yè)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處方審核人員應是執(zhí)業(yè)藥師或具備藥師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
四、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分開陳列,中藥飲片應設專柜專區(qū)陳列。
五、處方藥不應采用開架自選的方式銷售。
六、銷售處方藥必須憑醫(yī)師開具的處方銷售,經處方的審核人員審核后方可調配和銷售,調配或銷售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處方留存二年備查。
七、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需經原處方醫(yī)生更正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和銷售。藥店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更改處方內容。
八、調配處方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
A、調劑人員收到處方后認真審查處方的姓名、年齡、性別、藥品劑量及醫(yī)師簽章,如有藥名書寫不清,藥味重復,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重等情況,應向顧客說明情況,經處方醫(yī)師更正或重新簽章后調配,否則拒絕調劑。
B、單劑處方中藥的調劑必須每味都要用藥戥稱,多劑處方必須堅持多戥分稱,以保證計量準確。
C、調配處方時,應按處方依次進行,調配完畢,經核對無誤后,調配及核對人簽章,再付給顧客。
D、發(fā)藥時應認真核對患者姓名,藥劑貼數,同時向顧客說明需要特殊處理藥物或另外的“藥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E、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經營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經營管理制度11-26
經營管理制度(必備)11-26
經營計劃與資金管理制度02-24
[精品]經營管理制度11-26
經營部管理制度12-15
經營場所管理制度09-19
經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05
企業(yè)經營管理制度10-17
企業(yè)經營管理制度12-29
經營管理制度15篇(熱)11-26